电话:0827-5818699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劳动法苑

下班途中无证驾驶遇车祸 不属工伤

来源:互联网 时间:2006-09-08 作者:巴中人才网综合整理 浏览量:

下班途中无证驾驶摩托车,被一辆违规行驶的的士撞伤,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伤者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2004
1019日,陈先生下班后无证驾驶未登记的摩托车回家,途中被一辆违规行驶的的士撞伤,交管部门

认定他负次要责任。肇事方赔付后,陈先生得知200411日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他觉得自己属于工伤,于是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武汉市劳动和保障局近日认定,陈先生无证驾驶未经登记摩托车,违反了当时正在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属于工伤。


据了解,《工伤保险条例》对职工因醉酒导致伤亡、自残或自杀等情形,也规定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客服服务热线
0827-5818699
工作日 9:00-18:00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 2024 bazhonghr.com. All Right Reserved 法律顾问:四川崛兴律师事务所 杨婧律师 蜀ICP备18008087号 川公网安备 51192202000186号

地址:四川·巴中 EMAIL:iamwoody@qq.com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