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城乡居民保险局创新工作思路,转变服务理念,将服务重心下移,对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实行月月核实,准确掌握退休人员死亡信息。
一是建立参保人员信息无缝隙对接机制,筑牢村级协办安全“防护墙”。从村(居)抓起,充分发挥协办员作用,在每个村(居)成立了协办员队伍,建立了参保人村级死亡申报制度,定期向乡镇上报参保死亡人员信息,乡镇每月25日前把《巴州区城乡居民注销人员花名册》、死亡人员的个人账户、死亡人员指定受益人填写的《注销登记表》及相应证明材料上报城乡居民保险局。如因协办员申报滞后或审核不严造成基金损失的,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并责令乡镇和协办员追回多领取的养老金,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二是建立举报冒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机制,筑牢社会监督“防护墙”。设立了举报电话,采取信函举报、上门举报和电话举报等方式,有效防止了养老基金冒领行为。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散发明白纸等方式,加大舆论宣传和教育引导,提高了群众的正确退保认识,营造了亲情监督、同事监督、乡邻监督的良好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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