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12时,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正式启动IV级防汛应急响应。这是5月1日入汛后全省首次启动防汛应急响应。
自7月15日以来,我省多地连续遭受强降雨袭击。受其影响,截至18日,渠江、嘉陵江和大渡河支流6个站点先后出现超警戒水位洪水。根据气象预报,近日全川仍有强降雨过程。此次灾害已符合《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防汛应急预案响应规程》关于IV级防汛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在IV级防汛应急响应启动后,出现洪涝灾害的地方政府,可以启动应急机制,必要时可以调动社会力量、征调车辆等物资参与应急抢险。同时,各有关部门必须从通信与信息、应急装备、应急抢险队伍、供电、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治安、物资、资金、技术等方面保障抗洪抢险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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