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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退役士兵创业 可领1万创业补贴、享受税收优惠等

来源:四川新闻网 时间:2019-07-04 作者:巴中人才网综合整理 浏览量:

  四川新闻网德阳7月4日讯(记者 周鸿)退役士兵创业,在德阳可以领取1万元的创业补贴。7月4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德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对于退役士兵创业的扶持政策远远不止这一项,还可以享受创业就业税收优惠、就业培训等。

  根据相关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3年期满为止。”德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除此之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还有就业培训、创业税收及就业优惠政策。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依法依规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的企业在职退役军人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并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由失业保险基金按规定给予技能提升补贴;其中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申领条件由参加失业保险3 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按规定给予技能鉴定补贴。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国家规定享受贷款贴息。依法落实国家有关对符合条件的从事个体经营军队转业干部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政策;落实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限额扣减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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