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小暑
南宁“烧烤模式”开启!
高温下工作被“烤验”
一直工作一直烤
有没有清凉福利?
必须有!
高温津贴
给你送来清凉~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发放高温津贴?
根据国家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二、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是?
南宁市发放高温津贴的规定是:在每年的6月至10月,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之间。企业各类人员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应依法通过内部规章制度或专项集体合同予以明确规定。
三、防暑降温饮料可替代高温津贴吗?
不可以!用人单位不可以用防暑降温饮料冲抵高温津贴。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
四、因高温津贴发放产生劳动纠纷,如何维权?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关于高温津贴的知识
你都了解了吗?
在高温下工作
你也要注意保护自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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